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地获取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鞍山市立山区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鞍山市立山区胜利北路340号
办公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12-6613887
传真号码:0412-661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