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妇联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本要求,扎实做好引领、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各项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全区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立山振兴发展建功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二)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培育家庭家教家风文化。
(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拟订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有需求的妇女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依法依规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除障碍、创造条件。
(六)开展对特殊困难妇女儿童帮扶工作,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之家建设,促进立山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七)指导全区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按照始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要求,指导和推进全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
(八)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妇联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鞍山市立山区妇联机关。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妇联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0.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0.2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X%。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3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1.93%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6.69万元,增长31.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及工资变化;二是业务范围增大,工作量增加;三是增加办公费项目支出
(二)支出总计75.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5.7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6.49%。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5万元。
2.项目支出10.2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3.51%。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7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5.71万元,降低68.14%,主要原因:是工作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万元,项目支出10.2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8万元,增长30.56%,主要原因:一是发放绩效奖金;二是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三是增加办公费用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9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8万元,占77.37%。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8.5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化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立山区妇联无“三公”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车补及工会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鞍山市立山区妇联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立山区妇联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立山区妇联没有重点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