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审批设立
    时间:2021-12-23 13:12:52 来源:立山区营商局 作者: 点击:

    1.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场所合法使用证明,租赁的还应提供租赁协议

    ▲5.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还应当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容缺时限3个工作日];

    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注:标注为▲可实行“容缺受理”,标注为“※”可实行“告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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