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记者从立山区教育局获悉,立山区2022年小升初招生工作方案已出炉,立山区的小升初招生工作将于6月20日正式启动。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结合立山区教育实际情况,今年立山区小升初招生仍坚持就近入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立山区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立山区内小学毕业生和非立山区所属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6月20日至6月23日,将对立山区内的小学收证和审核。立山区内的小学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户口、房证、出生证明等证件上交所在小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将流出地户籍、居住证明、监护人就业证明上交所在小学;立山区内各所属小学对学生证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采集个人信息,汇总上报。立山区教育局成立了“小升初验证审核工作小组”,将在规定时间内对学生上交证件进行再次审核。
对于非立山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户籍在立山区(或在立山区新购房)但在铁东区、铁西区、千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风景区等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由本人向小学所属教育局申请回立山区初中就读,其学籍将在所属教育局汇总并转至立山教育局后,再由监护人持户口本、房证(新购房持购房合同、收据)到中教科办理初中入学手续;户籍在立山区(或在立山区新购房)但在民办学校或外市县(海城、台安、岫岩)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持小学学籍档案材料、户口本、房证(新购房持购房合同、收据)到中教科办理初中入学手续;持有立山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流出地户籍、居住证明、就业证明、小学学籍档案材料,到中教科报名。
对于学区分配问题,以下几点家长需要格外注意:
一、“两证”以小升初当年6月1日前办理为准,逾期办理的一律不予承认。对新购房居民子女入学的落户时间适当放宽,在核实各类新办理证件的前提下,其落户时间可放宽至9月1日前,但老房证新迁户者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房证地址一致。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按户口、房证所在地学区进行分配。
1、该生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居住在一起,并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
2、该生与其父母或父母的一方(指丧偶或离异)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有同一户口簿(出生落户)、同一房证者(房间数大于或等于实际户数)。
3、无父母的孤儿,与领养者有同一户口簿、同一房证者(应具有领养手续和所在街道对该生的证明)。
三、因新购房两证地址不一致者(立山区内户口),按房证所在地学区进行分配。
四、下列情况以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回避热点学校原则进行分配。
1、户主非学生法律监护人的挂户情形;
2、两证不全者;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