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残疾人社会保障、残疾人培训、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各镇、街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培训残疾人事业工作者。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对各类残疾人协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鞍山市立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55.1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4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上级补贴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事业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经营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200.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64%。主要是残疾人康复、就业和残疾人各项惠民救助业务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466.28万元,降低89%,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总计255.8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6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5%。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2.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6万元。
2.项目支出216.2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5%。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上缴上级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经营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无附属单位补助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5.87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缩减办公经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00.7万元。
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23.53万元,降低62%,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助残项目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3万元,项目支出216.2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87万元,降低9.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缩减办公经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5%,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1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基本支出39.63万元,占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9万元,占78%。
1.基本支出39.63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0.51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万元;
(3)行政运行支出34.1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出2.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49万元,具体包括:
(1)残疾人康复1.2万元;
(2)残疾人就业和扶贫0.4万元;
(3)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41.8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无。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6.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6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标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辆,机要通讯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离退休干部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