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鞍山市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2-10-19 13:39:07 来源: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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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落实国家、省、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落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区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落实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电力管理,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

    (十)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按照管理权限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落实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落实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五)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军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有关墙体材料革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八)负责区各行业计算机资源应用开发工作,并组织实施区计算机资源应用开发的中长期发展计划。

    (十九)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和改革方针、政策、规定,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

    (二十)汇总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组织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体制改革方案。

    (二十一)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的重要事项,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二十二)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制度及标准规范,进行军民融合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二十三)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四)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二十五)落实省、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落实省、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区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落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区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七)组织落实省、市重大科技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落实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二十八)组织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化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领域计划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九)牵头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十)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三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三十二)落实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三十三)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落实省、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大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落实省、市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

    (三十五)完成区委、委员会、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本部门不存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92.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4.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80.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57.8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9.76%。主要是年底收到的上级专项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2.1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专项增加。

    (二)支出总计292.5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9.2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0.2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

    2.项目支出233.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9.74%。主要包括高新技术补助、企业扶持资金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46.3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20年支出中包括19年未支出的上级专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26万元,项目支出233.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3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20年支出中包括19年未支出的上级专项。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45.97万元,占84.0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07万元,占1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3.91万元,占1.34%。

    1.科学技术支出245.97万元,具体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9.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动。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42万元,主要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等。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189.76万元,主要是市级专项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取暖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1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91万元。

    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7.07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37.07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万元,增长(降低)2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缩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附件: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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