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2-10-19 15:38:28 来源: 作者: 点击:

    第一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研究制定加强全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的措施;加强政法机关党的领导,督查其党建工作情况;协助上级政法部门和区委及相关部门管理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审核提名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三)根据中央、省、市政法委员会的指示,及时分析研判地区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对地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

    (四)研究全区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法工作有关措施和办法。

    (五)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六)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七)加强政法部门执法监督,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搞好工作上的密切配合,指导、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八)组织、指导政法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司法改革和体制完善。

    (九)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定实施本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及时分析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形势和对策,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组织实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日常工作、管理见义勇为基金。

    (十)组织、指挥政法及其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依法开展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

    (十一)承办上级政法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机关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09.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1.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8.54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07%。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9.82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09.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9.4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8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53万元。

    2.项目支出40.2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19%。主要包括政法委常规工作(含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政法培训、政法工作所需设备购置、综治中心系统维护、精神病肇事肇祸以奖代补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0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9.82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8.54万元。

    主要是纳入预算一体化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32.69万元,降低79.29%,主要原因: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9.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6万元,项目支出40.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82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一是商品服务支出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80.8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9.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10万元,占71.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万元,占25.71%;住房保障支出6.69万元,占3.1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1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8.85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73.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2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2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9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69万元,主要是取暖费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3万元。

    (2)死亡抚恤39.97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6.6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6.6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0。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0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4.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3万元,比上年增加9.90万元,增长67.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立山区委员会政法委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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