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立山区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名单
    时间:2024-02-01 11:42:45 来源:立山区司法局 作者: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规定,经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现将我区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公告如下:

    序号 主体 主体类型
    1 区委办(立山区档案局) 法定行政机关
    2 统战部(立山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法定行政机关
    3 工业和信息化局(立山区科技局) 法定行政机关
    4 立山区民政局 法定行政机关
    5 立山区司法局 法定行政机关
    6 立山区财政局 法定行政机关
    7 立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立山区劳动监察大队) 法定行政机关
    8 立山区教育局 法定行政机关
    9 立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立山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 法定行政机关
    10 立山区审计局 法定行政机关
    11 立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12 立山区应急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13 立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立山区卫生监督所) 法定行政机关
    14 立山区统计局 法定行政机关
    15 立山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16 立山区农业农村局 法定行政机关
    17 立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行政机关
    18 立山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定行政机关
    19 立山区发展和改革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20 立山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21 立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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