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立山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2-19 14:51:43 来源:立山区司法局 作者: 点击:


    2023年,立山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牢牢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用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公正文明严格执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回顾

    (一)深入推动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1.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按照国家工作部署,以省、市相关部门下发的权责清单为依托,结合我区相关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依据街道机构改革和职能配置工作,对照全省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编制完成街道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立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公告进行公示。公布了5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目录清单。

    2.开放服务不断完善。以营商环境“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为牵引,下大力气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常态化组织开展清理影响振兴发展做法,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实现更大突破;深化“一网通办”力度,推动完成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改革任务;持续扩大“星级”便民服务站覆盖度,逐步提高基层便民服务场所“三化”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智慧云大厅”数字赋能作用,打造立山区政务服务新亮点。

    3.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优势,创建联合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数据优势,拓宽行政执法监管视野,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由区市场局派专人深入到执法单位实地指导平台应用、“两库一清单”建设等工作。2023年立山区设立涉企检查计划68项,检查完成率为100%。

    4.依托鞍山市政务服务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实体、热线、网络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平台,升级改造大厅智能化硬件设施,打造100项“办事不出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5.夯实市场监管基础。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日常监管全覆盖。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加快推动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在现有《立山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基础上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水平。设立“清风辽宁政务窗口”,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从实际出发,整合各类资源,促进基层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三)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积极为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言献策,会同区政府法律顾问,完善编制起草了《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2.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列席重要会议、参与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增强政府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法律顾问为政府部分单位出具法律意见40份。

    3.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关严格按照《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2023年年初至今,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70份,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梳理上报工作。

    4.开展立山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立山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对立山区发改局《立山区支持发展“飞地经济”若干政策》(鞍立委办发〔2019〕16号),立山区商务局《立山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鞍立委办发〔2019〕18号),立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请区司法局废止《立山区推进“双鞍”融合助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鞍立委办发〔2019〕19号)三个文件进行废止。废止原因是以上文件已经不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先后出台了《立山区行政执法“三规一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立山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立山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立山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办法措施,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行政执法专班,把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层层传导压力,通过对行政执法的案卷评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化”的目标。

    2.夯实监督力量,提升执法水平。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执法监督员。2023年吸纳企业、社区、个体工商户等领域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建设,发挥“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的作用,发挥优势当好“信息员”。截至目前,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4个,执法监督员6名。

    3.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部门联动。府院联动集中督导,助力行政执法。7月26日,市中法、千山法院、海城法院联合到立山区开展府院联动集中督导活动。就行政执法、应诉及诉讼中的难题、共性问题进行交流探讨,通报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总结我区败诉案件类型集中在征收补偿方面,进一步优化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加强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精准衔接。

    4.刀刃向内,主动出击,去除行政执法顽瘴痼疾。今年8月份,区委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巡察工作,对区教育局等11家执法单位就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情况、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情况、行政执法监管履职情况等3方面13项问题进行巡察,主要是查找、解决立山区行政执法领域的不知执法、不会执法、不想执法以及乱执法等问题,从而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执法作风、执法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有明显提升。

    5.及时做好执法信息公开。面向社会公布了《立山区行政执法主体名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示率达100%。执法主体单位公布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清单化管理。各执法单位在服务窗口或办事大厅、执法监督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包容免罚事项清单公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和渠道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

    6.落实行政复议机构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复议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共15件,应诉率100%;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办结率100%。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1.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深入抓好重大自然灾害、燃气安全、危化品、危房险房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排查与整改力度,严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法治应急新高度。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基本原则,将法律法规融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细化至安全督查、隐患排查治理、行政许可、事故调查等各个环节,真正落实依法办事、违法必究。

    3.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法治应急强保障。坚持依法行政,狠抓制度建设,保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规范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三项制度”与集中讨论。

    (六)全面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重拳打击政府失信行为

    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政府与法院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专题会议,优化企业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解决破产案件中重点问题,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

    开展清欠工作持续整治政府拖欠账款,把该工作列为法治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清欠工作常态工作机制建设,及时处理合同纠纷,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着力强化清欠工作常态机制建设。区工信局牵头认真梳理年初以来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大型国有企业各项拖欠违约账款,准确汇总上报数据。

    强化常态化清理。通过自查自纠、随时清理,加大清查企业账款的力度,提高认识,加强企业预算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争取各欠款中小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打造一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坚持做好法律服务保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优化升级,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网络,打牢服务平台。

    2.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区内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调研,重点对社会保障、房产物业、知识产权等方面行政调解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指导各单位进行人民调解工作,同时研究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以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全面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下发了《立山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立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3.群众无小事,贴心化解基层矛盾。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点”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及时发现辖区内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就地化解。加强对长年积案、累案、涉访、涉诉等疑难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化解邻里等民间矛盾纠纷620件,调解成功率100%。

    4.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开展了“领导走流程”专项活动。利用窗口及电话咨询的形式为20余名群众解答涉及确认或解除劳动关系、讨薪维权等各类法律问题;通过残疾人、农民工、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计受理并办理14件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各类劳动者合法权益,帮助企业良性运行。依托矛盾纠纷调处窗口,充分发挥纠纷排查化解职能作用,与信访、劳动监察等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涉企涉诉案件及时沟通协商,引导当事人通过最优方式解决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8件,其中刑事案件170件,民事案件48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余次。

    5.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不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以普法责任制为引领,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依法治理为抓手,以融合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现领导牵头、部门落实,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在重要节点开展《民法典》、命案防控、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累计30余次,参与人数3万余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重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在村(居)两委、网格员、退休干部职工、待业大学生等群体中推荐“法律明白人”,组建436人的立山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并发证上岗。积极参与市级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立山区组织开展了“宪法进公园”“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企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八)加速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和调用的电子证照等共享数据,逐步实现由政府部门批复或可以通过共享复用、在线核验等方式获取的申报材料免于提交,改由办理部门自行向相关部门获取或者通过共享方式获取,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提升办事效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九)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维护宪法权威,增强依法行政观念。为做好区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组织工作,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8月1日,区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区长韩松监誓。区政府任命的7个街道和22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向宪法宣誓,让党员干部将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思想深植于心,时刻维护宪法权威、严格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立山区政府工作法治化能力和水平。

    2.加强干部培训学习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干部教育体系,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对依法治区工作展开研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举办春秋两季科级干部培训班,采取“主题+专题”的培训形式,结合开设“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筑牢依法执政的基础”“保护‘’权益——聚焦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课程,不断持续强化法治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知法用法的执政能力。

    3.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定期学法讲法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组织全区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报告法治专章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实现重要部署、重要文件、“三重一大”决策必听专业法律意见。各位区委常委和副区长能够结合工作分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4.强化考核力度,推进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注重在平时考核、日常考察考核等工作中了解干部依法办事的情况,并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情况”纳入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注重选拔遵守法律、法治素质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密切与纪检监察和执法部门联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执法等部门的预警作用。聚焦关键少数,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督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均衡,各部门之间差距较大,法治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重实体、轻程序、执法依据的掌握和应用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依旧存在。三是个别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的认定不清晰,界限把握不准确,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4年,我们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力度,对于违规执法、执法不当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等行为严肃追责。加强对政府失信行为的专项整治,真抓实干,绝不敷衍了事,树立政府诚信形象。

    2.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宣传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责令依法依规纠正行政违法行为;畅通监督诉求渠道,公开行政执法机关监督举报电话,公开举报范围,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3.畅通社会公众执法监督渠道。深入开展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和选聘执法监督员工作,拓宽执法监督员队伍层面,努力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学者以及媒体人士等均参与到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以及执法调研评估等活动中来,并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以及加强、改进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尝试推广律师等专业力量担任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监督员,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客观性和实效性。

    4.加强免罚监督工作,杜绝人情免罚。2024年要在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包容免罚案件台账》,凡实施包容免罚的案件要做到每案必录,并要向司法行政部门上报备案免罚次数、免罚金额、免罚依据等。

    5.严格落实《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执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列席政府重要会议、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

    7.根据《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关,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紧抓审查、发布、备案等关键环节,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

    8. 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即将推出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等数据标准的相互兼容,形成统一的行政执法数据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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