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国资局

    一、领导班子工作分工

    王忠洋,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党委书记

    负责主持国资党委全面工作。

    李岱凝,女,汉族,1985年4月出生,民盟,大学学历,局长;

    负责主持国资行政全面工作。

    ,汉族,1972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行政、财务、机要保密、文电档案、电子政务、节能减排、爱国卫生、党建、组织宣传、群团组织,法治建设、财务监督、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统计分析、立山区国有资产数字化管理平台、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以及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丁元晟,男,汉族,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党委委员、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负责企业设立、合并、分离、股份制改造、转属,企业改革发展、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管理、人才管理、企业督查督办、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绩效考核、激励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绩考核、职务消费、综治维稳、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应急信访、应急管理、央地合作、分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以及局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机构职能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区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履行中共鞍山市立山区委规定的职责,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区属企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指导推进全区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和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和监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吸引各类资本任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定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七)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出资人监督体系,加强监督协同,健全并执行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问责机制。

    (八)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工作。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强化所监管企业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化建设。

    (十)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政企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应自觉接受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监管,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7333393

    法定工作日:8:30-17:30

    办公地址:鞍山市立山区劳动路甲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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