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辽宁佳和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电气设备修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5个工作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项目名单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审批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