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民政局
    时间:2024-09-02 08:08:26来源:立山区民政局作者:点击:

    一、领导工作分工

    英海文,女,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民政局全面工作,分管立山区民政事务中心工作。

    闫泽龙,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养老科、社会组织科、法制科、社区工作者协会。

    祝培志,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立山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区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区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和执法监督,负责公开募捐资格审批和区管慈善组织认定工作。

    (三)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承担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街道社区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区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五)负责办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相关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七)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鞍山市立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0412-6625550

    办公时间:8:30-17:30(法定工作日)

    窗口业务办理时间:8:30-11:30   13:00-17:0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立山区建国大道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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